国内现有各种私家侦探机构约3700家,从业人员2万多人。私家侦探机构多数冠以“调查公司”、“事务调查中心”、事务调查所”等名称。主要业务:商务打假,寻人服务、婚姻调查、子女行为监护、债务追讨、行踪调查、信用调查、知识产权调查,以及打假维权、经济情报调查等。
作为一种职业,“私家侦探”还未被我国政府所认可。1993年,公安部发布通知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设各种形式的民事事务调查所、安全事务调查所等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,明令禁止的业务包括:受理民事、经济纠纷,追***务以及安全防范技术咨询,涉及个人隐私的调查等等。
2002年底,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调整了商标分类注册的范围,将原来的42类商品和服务商标注册扩大为45类,其中新增的允许注册类别包括提供私人保镖、侦探公司和寻人调查等“安全服务”。
近年来,私家侦探的市场需求在不断扩大,找人行业也发展较快。但由于缺乏必要门坎和有效监管,行业人员构成混乱,这又反过来阻碍了私家侦探行业的健康发展。
中国的私人侦探的形象目前是十分尴尬的,它没有合法身份,还处于半地下状态。因为公安部早在1993年就发通知,“禁止开设私家侦探社”性质的民间机构。据估计,目前全国这种侦探所有2万多家(只是个估计,因为关于私人侦探所的判定还没有个统一的标准),虽然这些机构实际的业务范围往往都属于私人侦探的性质,如婚姻家庭纠纷、经济债务纠纷、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纠纷等类案件中的调查取证等,但一般都打着“咨询服务”和“社会调查”的招牌,没有一个真正叫私人侦探所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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